Month: 2021-11

文章 留言
6599680630103237
時間:2021-11-13 12:00
過去,宗教財團法人不受公開監督的問題,一直為人詬病,少部分宗教團體的爭議行徑,包括要求「佔用國有地就地合法」、「政府不得禁止或限制放生行為」、「不得強制要求宗教團體遵守民主與公開之原則」、「宗教財務完全自主,遺產繼承可不受民法限制」,更多次引發社會譁然。
 … 更多
時代力量2018年就曾提出修法,要求宗教財團法人在制定特別法之前,應適用於《財團法人法》,將宗教團體納入財團法人法規範,當時提案被兩大黨壓倒性否決。而這個會期,我們再度提出《財團法人法》修正草案,沒想到,在院會表決時,又面臨「國民黨反對、民進黨消失不見」的場面,藍綠再度聯手封殺時力提案。
 
我們想請教國民黨、民進黨,到底是在害怕什麼?為什麼要阻止社會監督宗教財團法人的財務?為什麼要影響正派宗教團體進行社會關懷的工作?國民黨提議退回時力的提案,難道是打算替不肖宗教團體護航?
 
昨(12)日,在院會表決前,時代力量特別召開「宗教法人納管,國民黨別再擋」記者會,呼籲各黨支持時力提案,希望確保來自信徒的善心和誠意不被濫用。很遺憾,最後提案仍在院會表決再度被封殺,執政黨高喊的宗教團體財務透明,終究淪為一場空。
 
記者會上,立法委員 陳椒華指出,部分宗教團體向信徒收取善款後,發生斂財、違法佔用國有地、甚至有政治目的的被利用的情形,卻因為無法可管,政府只能眼睜睜看著不肖宗教團體規避法規、濫用善款。
 
而邱顯智委員則提到,當年時力的主張在被藍綠兩黨一致否決,並且在民進黨及國民黨的共識之下,通過「宗教財團法人之許可設立、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另以法律定之」這樣的條文。也就是將宗教法人排除在外,不需比照一般財團法人財務需公開接受監督的規定。
 
台灣以信仰自由聞名,許多宗教團體確實發揮了社會救助與安定人心的功能,對社會有很大的幫助,正因如此,我們更應該確保宗教團體不被有心人士利用,避免財團或地方勢力的黑手伸入。近來,社會多次關注宗教團體的財務公開問題,除了質疑宗教法人金錢流動未受監管、也擔心有中國資金介入。
 
從上次修法至今,已經3年過去,宗教法人的專法還是不見蹤影,宗教法人從財務公開到管理人員的選任等等,因沒有納管的爭議問題,還是繼續發生。時代力量再次呼籲,國民黨、民進黨,不要再擋了!不分朝野應共同推動宗教團體財務公開透明管制,支持正信,杜絕斂財,徹底檢討改革相關規範!
圖片
這種法案都不可能過啦!啊每篇時代力量貼文都靠北的藍綠網軍們怎麼不來留言了,是不是因為會罵到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