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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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26 21:00
假日晚上,關於囤房稅會不會轉嫁成租金,來讀讀花敬群教授(not次長)跟章定煊老師的文章。
 
先講結論,2014年的花敬群教授,非常支持時力版 #出租視為自用 、#避免租稅轉移傷害房客權益 的囤房稅設計,財政部蘇部長應該好好跟花教授請益才是。
 
來看看花教授怎麼說:
https://www.storm.mg/article/23395?page=2 "租稅轉嫁的程度是由供需雙方相對價格彈性的高低所決定,而且彈性相對小的要負擔較多的稅負。價格彈性較直白的說法是,誰對價格比較敏感或反應能力較大,誰的彈性就比較大。
 
至於房屋稅增加所帶來的租金上漲,同樣是由房東與房客的相對彈性大小決定,如果市場上供給過剩則房東負擔多,如果需求較多,則房客負擔就會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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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諱言的,一旦持有稅進行改革,若無適宜的配套規劃,承租房屋的人將面臨嚴重的租金上漲。所以,#全面稅改仍需兼顧租屋市場的健全穩定與房客的權益,這也是我們持續呼籲全面稅改的同時,應 #將出租住宅視為自用,以 #減輕稅負與避免傷及無辜的房客。"
  
接下來我們來拜讀章定煊老師昨天的進一步解釋:
 
有一件事情,無論是花敬群教授跟花敬群次長的態度都是一致的,就是反對「缺乏配套」的提高房地產持有稅,關鍵在於租稅移轉效果。
 
許多人主張增加房屋持有稅,房客會受害,房東會把租稅轉嫁到房客身上。在學理上這叫做租稅移轉(Shifting of Taxation)的討論,而租稅移轉後,主張者認為最後的租稅歸宿(Tax Incidence)都會落在房客的頭上。 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租稅的轉嫁主要分成前轉、後轉、自行吸收三種(其他還有混轉 散轉… 更多
結果說了這麼大的一個東西提不出你的配套,時代力量是沒人做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