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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 台北市。 272,390 個讚 · 1,028 人正在談論這個 · 923 個打卡次。國民健康署參與您人生各階段的預防保健💪服務,陪伴在您的身旁💞,手(守)🤚護國民、促進健康,讓健康屬於你,讓我們一起分享健康,分享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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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呼籲自稱菸權團體者公布發起人及經費來源,釐清與菸商之利益關係;並重申: 菸捐調漲及使用乃依法行政】 … 更多 針對某自稱菸權團體之人士到監察院檢舉國民健康署「違法失職」、「圖利特定政黨與個人」及「政策措施失當」等,國民健康署表示,該等指控違反事實,涉及誣告罪的部份,已交由律師循法律途逕處理。國民健康署指出,菸捐最大用途是挹注健保,彌補因吸菸造成的額外健保支出;若沒有菸捐,健保在93年就已必須調漲保費,否則恐已面臨倒閉危機,結果在保費入不敷出之下,一直維持到99年才調漲,即是因菸捐的挹注。此外,菸捐也補助了社福機構、弱勢者健保費、偏遠地區醫療等。國民健康署表示,吸菸者是受害者,而菸害防制是為保護吸菸者、家人及其周遭人的健康。該團體攻擊、污名化國民健康署與菸捐的行為,反對菸害防制,形同是站在與菸商同一邊,而不是站在保護吸菸者生命權、健康權、家人健康幸福的這一邊。該署希望該團體能立即公布發起人成員背景及經費來源,儘速釐清與菸商間之利益關係。 國民健康署嚴正表示,該署為政府機關,有關菸捐之分配、使用,悉依政府預算及決算程序辦理,並接受立法院預算審查及接受會計單位審核。其中,菸捐補助民間團體,亦依法律規定,編列於預算中,並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衛生福利部補(捐)助款項會計處理作業要點,以及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審議作業要點等三項規定,進行審查及補助;各補(捐)助案件於執行後,均須將原始憑證連同收支明細表,彙送機關審核,並按季於機關網站公開,且年度補助報表均依規定報上級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 … 更多
留言
  • Lin Nick
    我們不吸毒也不酒駕,民主多元國家在不妨礙他人情況下,百姓有選擇吸菸的自由,菸捐簡直就是在歧視吸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