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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巧慧, 台北市。 165,083 個讚 · 5,297 人正在談論這個。國會研究室 臺北市濟南路1段3-1號1007室 (02)2358-6191 樹林服務處 樹林區大安路499號1樓 (02) 2684-2522 鶯歌服務處 鶯歌區文化路175號1樓 (02) 2678-3368 新莊西盛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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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剛落幕的美國艾美獎,串流影音平台的業者如大家熟知的Netflix、Amazon等製作的戲劇,入圍了許多大獎的提名,被認為是對網路串流影音平台影音內容的肯定。 我認為,台灣要跟上現今的網路趨勢,可以擴大對於OTT的戲劇、節目作更多的肯定與鼓勵,例如金鐘獎不要只侷限電視上播出的,更可以開放OTT上的作品來報名。文化部長鄭麗君不但同意我的看法,並且積極準備開放的作法,要給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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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節目納入金鐘獎? 文化部:已討論中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隨著時代變化、數位化進步,越來越多節目不再透過傳統電視的播放方法,而是透過數位匯流(OTT)的方式播出,但現行的金鐘獎報名規則,卻無法將此類節目納入。文化部長鄭麗君今表示,文化部已在思考未來可望將新形態播出方式的節目,也能加入金鐘獎競爭行列。第51屆金鐘獎在8日才在國父紀念館舉行,立法委員蘇巧慧質詢時文化部長鄭麗君時指出,相對於美國艾美獎,台灣的金鐘獎尚未將OTT網路節目納入。蘇巧慧以美國知名影集《紙牌屋》為例,如果在台灣將無法報名金鐘獎,蘇巧慧建議,明年金鐘獎應將此類節目納入金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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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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