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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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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居留滿183天之外籍人士應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應於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遇假日順延1日),向居留地址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結算申報。另依據所得稅法第110條第2項及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外僑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而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有依規定課稅之所得額,除補徵稅款外,應處以所漏稅額3倍以下的罰鍰。但是如果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提出補報者,除補徵稅款外,應就補徵之稅款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可免予處罰。
該分局同時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果對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有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至居留地址所轄國稅局洽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板橋分局yam天空部落格同步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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