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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台北市。 104,511 個讚 · 9,808 人正在談論這個。認真拚、用心做,我是洪孟楷! 新北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 南加大公共政策、台大政治雙碩士。 十年中央地方政府歷練。 自我要求!在中央會監督、在地方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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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阻「n號房」事件在台發生,提高性暴力竊錄刑責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韓國n號房事件沸騰,嫌犯在被害者性虐待、性剝削時以拍攝影片的方式,脅迫、控制被害者並分享以收取高額會費,不僅造成韓國全國譁然,為防止n號房事件在台發生,且避免智慧型手機成為加害的工具,孟楷將提出強制性交罪「過程竊錄犯之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期以重罰來嚇阻類似案件在台發生。… 更多 所謂「刑法222條加重修正草案」,是將「過程竊錄犯之者」內容,增列受認定為加重強制性交罪之構成要件,一併受加重強制性交罪處最低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規範。 這項法令內容上次修正為民國88年,然當時智慧型手機等工具並未普及,如今人手一機的情況下,在犯案過程中如有錄音、錄影或拍攝照片等,等同讓被害者有一生難以抹滅的陰影,無論散播與否,當下惡意竊錄即有多重傷害的可能,因此修法是對於竊錄行為的禁止,也避免類似的犯罪行為在台發生。 過往國內無論是李宗瑞案,或相關私密影、照片外流,都引起社會大眾關注,然使用「妨礙秘密」罪行做處罰,較無直接針對犯行當下竊錄做規範;今日提出要針對強制性交罪時過程惡意竊錄加重刑責,就是避免被害者有多重傷害,且過程中的竊錄,其影響比之持兇器犯罪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因而儘速提出修正,以補齊現行法令之不足。 最後,其餘相關法令,也應思考因應網路、智慧型手機發展而衍生的新型犯罪傷害,來加重刑責。而法務單位在執行層面上是否有不同考量,能夠共同討論,但目的是不讓犯罪過程的影像,成為被害者永遠的夢魘,這也是本提案所修正的初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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