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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吉娃斯.阿麗), 台北市。 214,576 個讚 · 18,040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院第十屆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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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議場請立委連署支持廣電三法關於原民台(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客家台、公視都應列為基本頻道的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3條的修正動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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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為落實資源合理分配,對於具有社會公益性質且依公共電視法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所設立之公共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及原住民族電視台,政府應指定系統業者將公視、原民及客家列入基本頻道而且要在基本頻道內定頻,保障全民收視權益並普及公共服務精神。… 更多
公共電視、客家電視及原民台同屬於公共媒體,但命運大不同,過去原民台已經在無線頻譜中缺席,現在在有線電視系統還是用類比訊號,在中南部甚至常常被地方系統業者蓋台,原民台已成立10年卻仍然停留在類比訊號及衛星傳輸的收視階段,不但違背行政院數位政策發展進程,更無法保障原住民族人的收視權益。原文會設置條例第四條今年七月份已經修法通過,明定交通部要指配電波頻率給原文會,將來..原民台一定是無線電視台,以後原民台可以規劃好幾個頻道..例如:全族語頻道、原視綜合台等等,讓文化語言傳承節目更普及,像:紐西蘭的毛利電視台成立十一年,毛利台目前兩個頻道,一個頻道以毛利語播出、另一個頻道是毛利語和英語播出,對語言傳承有非常顯著的影響,為了原民台未來長遠發展,建議目前政院版三十三條第一項,就要明訂將公共電視法跟原文會設置條例並列,確保原文會所經營的原民台在國家廣播電視法上的主體性,而且未來不管有幾個頻道,都列在必載基本頻道內讓觀眾免費收視,才符合免付費公共頻道的公共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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