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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1,561 個讚。用簡單的話 談複雜的稅 最新生活稅事 最快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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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將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在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係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依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為保障現行自有房屋者之權益,財政部於今(19)日核釋,個人交易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土地,如屬被繼承人在10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者,免適用新制,仍按現行課稅規定(以下簡稱舊制)計算房屋部分之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於次年5月底前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說明,為維護法之安定性並避免影響目前已持有房地者權益,新制訂定日出條款,原則以取得日及交易日在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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