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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吉娃斯.阿麗), 台北市。 214,576 個讚 · 18,040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院第十屆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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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的存在先於政府制定的法律。」原鄉部落目前總戶數為89,000戶,以每人30平方公尺,每戶四人推算,應該有2,670公頃的建築用地才足夠居住。但是目前被政府劃定的建築用地才1,370公頃,完全不夠居住,也造成房舍違建問題。 針對原鄉建地不足與房舍違建問題,在10月2日總質詢後,今天邀集原民會林江義主委及內政部林慈玲次長等各業管人員召開執行協調會。以原民會公告之742個部落為基礎,作出以下決議: 一、非都市土地:… 更多
(一)內政部考量部落特殊性,新訂作業辦法,將現行劃定「鄉村區」標準200人以上降為100人即可更正或變更,並以民國74年為基準判定,以符合「部落」的需求。
(二)原民會目前以200人為標準,已調查完成之九區15部落,立刻會同內政部行文各縣市政府辦理分區更正或變更。並於三個月內清查742個部落符合100人以上之數量,辦理分區更正或變更。
(三)以舊有航照圖判定居住零散之部落土地上有舊有房舍者,該土地得變更為建築用地。 二、都市計畫區:
原鄉劃定都市計畫區者,如:烏來、復興、五峰、和平、仁愛、阿里山、南澳、秀林...等。
又以新北市烏來區全區劃入為「(民國70年)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及「(民國59年)烏來都市計畫」,嚴重影響部落族人權益,違背原住民保留地設立目的。
烏來區原住民保留地面積約2,000公頃,劃定都市計畫後,僅存住宅區約20公頃,其餘面積皆劃為「保護區」。因合法建地嚴重不足,同時既有房舍被劃為河川區、保護區,也無法適用容積轉移,族人權益憑空消失,就地違法。
原民會立刻著手調查目前部落劃定都市計畫區者,於三個月內清查出各鄉鎮都市計畫區所面臨之問題,作為解決部落土地與居住問題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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