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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 屏東市。 7,050 個讚。本局facebook粉絲專頁不定期分享租稅教育及宣導、講習會、稅務新聞等訊息,歡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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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104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之期間自105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止 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表示,每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民眾申請查調所得及各項扣除額資料時,國稅局係就符合條件之「本人、配偶、子女與直系尊親屬」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併同提供,民眾如希望分開提供,請於今(105)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提出申請,逾期將不受理。… 更多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為避免民眾逐年申請之不便,自102年起申請分開提供者,以後年度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即分開提供,不用再提出申請。至申請方式有下列2種:
一、 線上申請:以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以申請人之「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4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的「戶號」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申請。
二、 以郵寄、傳真、臨櫃或電子郵件方式申請:填寫申請書並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於3月15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該分局提醒,已申請將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而欲改為併同提供者,可於3月15日前,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以書面撤銷原申請;至於原透過線上申請分開提供者,亦可於規定期限內以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透過網際網路撤銷原申請。如尚有疑義,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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