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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 台北市。 863,093 個讚 · 12,31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6,805 個打卡次。讓勞保局走進我們的生活吧^_^ 陳情申訴請至勞保局官網意見信箱 https://www.bli.gov.tw/0100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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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104年元旦有彈性連假,那下週六12/27到底有沒有需要補班呢?其實不同工時制的規定不一樣,今天有請小勞男孩向前行來跟大家說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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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權益報您知】~104年元旦連假,勞工是否需要於12/27補上班呢?<br> 1.小勞男孩最近收到很多粉絲朋友們的詢問,有關元旦連假,勞工是否需要於12/27補上班呢?<br> 2.因為目前事業單位有工時制有「2週84小時」及「週休2日」2種,不少老闆及勞工朋友們都「霧莎莎的」,小勞男孩一次跟大家說清楚、講明白唷!<br> (1)… 更多 週休2日:事業單位按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之10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即俗稱週休二日者)配合調整,事先得與勞工朋友協商將104年1月2日(星期五)原出勤日調整為放假日,形成自104年1月1日(星期四)至104年1月4日(星期日)最多可連續放假4日,惟103年12月27日(星期六)則須調整上班。<br> (2) 2週84小時:元月1日及2日,係《勞基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凡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上述2日雇主即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元月1日及2日,各為星期四及星期五,如勞工之休息日或例假約定為星期六及星期日者,無需調整放假,即可形成4天連續假期。<br> (3)輪班制:如104年1月1日及104年1月2日當日為正常工作日,因已調移他日休假,無補假問題,惟事業單位應公布調移後之休假日,以免勞資雙方造成誤解。<br> 3.事業單位如要求勞工朋友於應放假日出勤工作,其工資應加倍發給,即除發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一日工資唷! 這樣粉絲朋友們有沒有清楚一點呢? #勞動權益
留言
  • 張庭嘉
    你好!請問如果是政府機關單位,但是屬於輪班排休制度,也就是說當月紅字幾天就是當月可排休幾天,所以不會有遇到國定假期須補班… 更多連休的狀況,但像元旦假期這樣的狀況來說.1/2是否為應給工資與應給休假呢?還是就沒有補班但也沒有這天補假的問題?

    另外,2/27遇到2/28是特殊節日在週六,應往前提供補假一天.這樣的話是否還需要另外補班還是就直接多出2/27一天的休假呢?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亂七八糟.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