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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團結聯盟, 台北市。 43,046 個讚 · 42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灣團結聯盟以「抗中保台」、推動台灣「正名制憲」為核心目標。將台灣建立成一個正常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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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黨團 1/26… 更多 曾召開記者會表示「菸品健康福利捐」在國健署手上菸捐編列浮濫,幾乎成為馬政府小金庫一般!賴振昌表示,台聯認為菸捐的存在合理,但不該把錢亂花,財政部違法發放獎金3年,金額近1億元,有些查緝單位首長領取高額查緝私菸獎金,根本是違法自肥。周倪安指出,侯彩鳳以大揚文教基金會名義,多年來分別獲得數萬至十數萬元補助,但菸捐是為了輔導民眾減少吸煙,國健署的補助非常浮濫。健行科技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張宇韶昨天也投書自由,呼籲政府重視專款專用的菸捐法律依據的規範,「勿讓菸捐成為不義之捐!」 「菸捐淪為金庫
補助名目浮濫、查菸獎金濫發」
台灣團結聯盟(台聯) 立院黨團 新聞稿 2015/01/23
http://goo.gl/Z3Kmbc --------------------------------------------------> 「勿讓菸捐成為不義之捐」
健行科技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 張宇韶 捐與稅之不同,主要在於稅無指定用途,係進入國庫統籌運用;捐則是專款專用,有其指定用途,用途由法令加以明定。現行「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4項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其分配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訂定並送立法院審查。 「依法行政」與「接受監督」本為民主國家政府施政正當性來源。唯當今公共事務日益專業,行政權擴大或是行政領導立法已成時代潮流,這意味著如社會福利政策的執行與認定,多為行政部門與專業官僚所獨攬。在欠缺相對專業監督與制衡下,行政機關雖不致違法濫權,但施政品質必然受到影響。這樣的現象即可從「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分配運用得到證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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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開講》勿讓菸捐成為不義之捐 - 言論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捐與稅之不同,主要在於稅無指定用途,係進入國庫統籌運用;捐則是專款專用,有其指定用途,用途由法令加以明定。現行「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4項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其分配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訂定並送立法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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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冠廷
幹……一群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