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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岱樺, 高雄市。 57,533 個讚 · 1,850 人正在談論這個。高雄第四選區立法委員林岱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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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紀錄片12夜嗎?被帶進動物收容所的狗狗們,經過12天無人認領後,就會面臨被安樂死的命運!前天岱樺參與動物保護法修正的黨團協商會議,針對現行動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12款規定:收容動物12天後無人認領、認養,即可宰殺的規定,岱樺一直覺得很心痛,所以也發言支持刪除12天無人認領認養就可以宰殺的規定,而應該限於感染法定傳染病、無法醫治之重症或有嚴重影響環境衛生之情形,才可以宰殺。同時也給主管機關兩年的緩衝期,要編列預算儘速加強源頭管理、收容量及擴大認養機制,期待能徹底改變動物收容所就是動物墳場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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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
有些朋友對於緩衝兩年是否太長有疑義,但是其實也有動保人士私下跟岱樺表示:在各縣市政府沒有充分做好準備前,把12夜條款刪除… 更多,恐怕會害死更多流浪動物,因為在收容、TNR、領養及相關配套未相應做好前,不得安樂死的結果,就是強迫收容所收容爆量或者造成拒絕收容、私下宰殺的結果....而且各縣市的狀況也不盡相同,所以,兩年緩衝是一個折衷的結果,政策的決定必須儘量求其周延,修法刪除固然容易,但執行面能否配合也必須考量,所以,岱樺堅定支持要刪除12夜條款,但也尊重行政部門及其他委員提出來的意見,總是若因為立法思考不夠周延造成更多動物枉死,徒有修法之名又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