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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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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次的點菸事件,在於員警完全漠視這群少年虞犯的年齡,也可能對於《菸害防制法》過於陌生,不知道有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的規定,也或者就算知道法律有此規定,以為當時是深夜凌晨,沒有媒體或旁人在場,視法律如無物。 殊不知在今天這個數位匯流的時代,每個擁有智慧型手機的少年,宛如拿著相機的記者,他們所使用的臉書、YouTube等社群媒體,都與傳統的紙媒、電子媒體有同工異曲之妙,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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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為少年點菸 點出麻煩 - 中時電子報

每年暑假期間讓全國警察辛苦不堪的青春專案才結束,這些苦勞就因為桃園縣警察局八德分局的警員為少年點菸的新聞,頓時化為烏有。
留言
  • David Cheung
    這就是困擾我們的不正確思維 ...連執法人員都常用:
    情, 理, 法的順序耒處理公共事務。
    這種心態真要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