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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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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忍心和他們條件交換呢? 生命、自由、財產權是「天賦人權」,生而擁有。但是在人民年齡成熟,可以獨立行使之前,由「父權」代管。父權的角色,重在啟發,不在支配。一但發現年齡成熟可以行使權利時,就應返還人權。我的孩子,五歲的時候,穿衣的自由權,就很積極主張,我因此對她的選擇,雖不欣賞,就予以尊重了。如今,18歲的年輕人在資訊發達教育普及的環境下,啟發了年齡成熟,要求行使他們的投票權,「父權」集團除了返還自由權,竟然附加條件,要用「閣揆同意權」交換,何其齷齪!
無條件、歡喜心,像看到孩子長大的父母,用「大權奉還」的心情,單獨為他們修憲吧!
怎麼忍心和他們條件交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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