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周春米 立委, 屏東縣。 104,969 個讚 · 18,5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屏東有春也有米,我是小米姐姐,周春米! 屏東服務處 電話:08-7338312 東港服務處 電話:08-8322331 恆春服務處 電話:08-8880888 內埔服務處 電話:08-7786756 潮州服務處...
貼文
受害兒童討公道,自己決定告不告,春米呼籲應保障被性犯罪未成年受害者權益,請求權自成年後起算! 「 #Metoo 」浪潮席捲全球,愈來愈多性侵受害者勇於揭發被性犯罪事件 然而許多被害者往往在被性犯罪時年紀太小,不論是智慮程度、陳述能力,或社會經驗不足以反擊,甚至是心生畏懼沒有告訴家長,或面臨家長因聲譽考量,選擇輕放加害者… 更多 在未即時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的情況下,縱使未成年人於成年後欲提出損害賠償的主張,也會因為現行民法所定之消滅時效過短,而導致被害人無法再後續追究 目前我國《民法》第197條第一項規定,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是規定在侵權行為發生後的10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然而《刑法》上對於違反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罪,多為本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期為20年,兩者相異的結果,恐導致「惡狼」雖然受刑事判決確定,被害人卻無法請求民事賠償的矛盾情形,實在不公平 今天邀請 賴品妤 委員、 黃世杰 委員,以及 #盧偉銘 律師、#黃莉婷 律師一同討論,希望能透過法律的修訂,讓未成年受性犯罪傷害者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能夠從成年後才開始計算,20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藉以保障未成年受害者的權益,也透過法律的支持,讓受害者能夠勇敢站出來,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司法專業周春米
圖片
留言
  • 周春米 立委
    保障未成年性侵受害人權益,春米提修法:請求權時效成年起算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013/20999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