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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江永昌, 新北市。 16,048 個讚 · 1,13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江永昌,新北市中和區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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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董事不該是傀儡,獨立董事更不該是門神】 現行公司法允許公司可指派法人董事,
但法人董事隨時會被改派,
難以盡到善良管理人義務,
且欠缺獨立性,對金融業公司治理相當不利。
金管會打算以增加獨董席次,
加上限制法人董事的人數、比率等方法來因應。 永昌質詢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時點出:… 更多 一、應該修法強化獨董功能,
只增加獨董人數的實質功能有限! 建議降低獨董提名門檻,
股東持股比由1%降為0.5%,
以落實一般投資人提名機制。
或限制大股東投票權,
如一千股以上「一人一票」,
減少大股東對獨董的影響力。 二、公股銀行董事也要盡善良管理人義務,
若要限制法人董事人數及比率,
公股也應以一體適用為原則! 永昌認為,金融改革是要收到避免再發生類似「樂陞」或「永豐金」等弊案的實益,莫淪為宣示效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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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秉賢
    過去都是大風吹。要大改革。時代变的要求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