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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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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贈與持有期間從寬認定 ※好消息:夫妻間贈與持有期間從寬認定
納稅人A小姐於100年6月因夫妻贈與取得不動產,嗣於101年11月出售該房地,依規定申報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50萬元,並同時申請行政救濟退還稅款。 依財政部103年11月14日台財稅字第10304640200號令規定,因買賣(含交換)以外原因自他方取得不動產,嗣銷售該不動產,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計算持有期間時,准將他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 更多 上開範例:A小姐之配偶B先生於婚前(即95年7月)取得該房地,99年5月與A小姐結婚,100年6月贈與該房地並過戶至A小姐名下,101年9月雙方離婚,101年11月A小姐簽約出售該房地,並申報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惟依據前揭釋令規定,持有期間之計算為:B先生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持有期間99年5月~100年6月,再加上A小姐之持有期間100年6月~101年11月,因已逾2年,即非屬課稅範圍,本分局爰退還A小姐溢繳之稅款。 前述解釋令對核課未確定或行政救濟中之案件皆有適用,但核課已確定的案件,則不能再回溯變更。 本分局提醒各位粉絲們,夫妻間相互贈與之不動產,即便從寬認定持有期間,若未滿2年即出售,仍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課稅範圍 ,仍須申報繳納稅款,以免經查獲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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