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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 Fengyüan, Taiwan 。 324,517 個讚 · 21,7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按個讚!小小支持,大大鼓勵,請您一起眾志成"臣",讓台灣啟程 加入啟臣LINE家族ID搜尋:@openchiang 或點連結http://line.me/ti/p/%40wiz67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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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近日以「待遇一致性」及「同工同酬」為由,宣布雙北「警勤繁重加給」於104年停止發放,在警界引起討論,啟臣認為內政部此項決定有不妥之處,且影響所及不僅止於雙北,還將影響已升格為直轄市的台中,桃園等大都會區的警察同仁士氣,必須重新審慎評估。 勤務繁重加給試辦規定,經內政部轉報行政院,去年4月核定實施,明訂應配合預算編列,按年函報內政部核准,,內政部審核同意台北市及新北市試辦,至於桃園市及台中市未通過審核,兩市政府仍先行發給。… 更多 去年以來,從太陽花學運,鄭捷捷運殺人,高雄氣爆,甚至是遍及全國的食安風暴等等,台灣每每歷經重大事件是,總是頭一個想到警察同仁,警察在現有人力已嫌不足的情況之下,勤務有增無減,已感心力交瘁,內政部在此時選擇停發勤務加給,區區三到八千的實質薪水減少事小,員警同仁心理層面的打擊事大。 啟臣過往在內政委員會擔任召委,即接受諸如警聲會等警察權益團體陳情,長期關注警察同仁勤務繁重、加班過勞、薪資待遇、員額不足等議題,本次中央取消警勤繁重加給的消息一傳出,啟臣即與警察權益團體接觸,發現幾項問題未解決前,不宜驟然取消「警勤繁重加給」試辦。 第一:派駐大城市的年輕警察都需自行租房,這筆費用其實減輕許多負擔,若驟然取消,負擔勢必加重。 第二:每人一天最多核報4小時加班費,就算今天上班20小時,加班共計12小時,也只能領到4小時加班費,剩下的加班時數累計達56小時只可折抵一支嘉獎。 第三: 警員一個月核報上限100小時,不管每天加班多少只報4個小時,一個月累積下來超過100小時,也只能領100小時的加班費. 這三點問題若未得到解決,即便如內政部所言,將考慮提高警勤加給支給數額,對警察同仁而言,也形同看的到,吃不到,警察同仁為國家犧牲奉獻,犧牲與家人相聚的時間,不分黨派捍衛社會安定,理應得到相應的回饋與肯定! 因此,啟臣要求內政部收回停止試辦的決定,重新審慎評估措施及作法,並且徹底檢討警察相關勤務規定,要求警察的加班費實報實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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