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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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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國家執法人員的警察
存在的目的並非為了打人
但是不管在哪一個國家與政治體制
賦予警察可以依法「打人」的公權力
這是為了要維持公共秩序之所需
我很欣慰台灣解嚴後的民主進展中,沒有一位民眾是死在警槍或警棍之下
但是,也很憂心台灣目前踐踏法律,污衊執法人員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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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屏專欄-美國版警察打人 - 中時電子報

台灣有人動輒喊「警察打人」。這些人不妨看美國的警察怎麼「打人」。之所以加引號,是因為美國警察在維持公共秩序時,不但打人,而且不時開槍殺人。
留言
  • 周永成
    台灣警察太溫和,刁民當軟腳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