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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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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食管法對行為犯只採行政罰,要結果犯(致人於死或傷害健康)才有刑罰,所以押不到奸商。
去年如果有通過我提的「危險犯條款」,只要有危害健康之虞者,就以刑罰論處,這樣奸商才押得起來。下週修法,我的案子已經重新提在裡面了,我會努力爭取立法!
Go,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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