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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褔利部花蓮醫院, 花蓮市。 1,696 個讚 · 250 人正在談論這個。歡迎加入花醫粉絲團,健康您的彩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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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過CPR+AED,可是我不敢做…」
「萬一救得不夠好,被告怎麼辦…」 不怕! 2013年已經修正了《緊急醫療救護法》,好心救人不用怕,讓【全民急救AED-野狼的CPR】影片告訴您! 【影片】 http://bit.ly/2nXKgy9
【法律條文】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2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
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全部條文 https://goo.gl/oyjh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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