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歡迎舊雨新知分享使用自動通關的想法喔!"我愛自動通關"是可隨時知道移民署最新消息、最新活動,還有重要的入出國小常識的園地喲! 10066 臺北市廣州街15號
貼文
[小編分享]入出國日期證明的申請~~ 1.若您剛使用自動通關出境,可在一旁的移民署櫃檯直接加蓋出境章 2.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申辦的方式,網址:http://goo.gl/qWPrXD 一、國內外人士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請持相關證明文件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本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申請(海外人士可至駐外館處申請),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至本署全球資訊網申請,網址:… 更多http://goo.gl/yvnLIw,相關操作手冊: http://goo.gl/VvEbdI。 二、申請應備文件及程序:
(一)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網址:http://goo.gl/VLz8nP(可向本署各地服務站、駐外館處索取,或至本署全球資訊網下載)。 (二)證明文件(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歸檔):
1.本人親自申請時,請攜帶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之正本及影本。 2.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時,請攜帶申請人及法定代理人雙方有效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及影本、法定代理關係證明文件。但其法定代理關係證明文件為戶籍謄本者,得免檢附。 3.委託代理申請時,請攜帶申請人及代理(受委託)人雙方有效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及影本、委託授權書正本,網址:http://goo.gl/zvasfG。 4.以利害關係申請時,請攜帶有效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及影本、「公務機關所核發」之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三、注意事項:
(一)委託授權書正本,應敘明「申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茲委託受託人全權代理本人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辦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二)前點第二款第四目所稱之利害關係證明文件,不包括:
1.戶籍謄本。
2.債權憑證。
3.其他經本署審認為無法證明申請人具利害關係之文件。 (三)在駐外館處提出申請,其需由國內親友代為領取或郵寄國內住居所者,請於申請表第5欄註記收件人姓名、電話及郵寄地址。 (四)在國內申請者,繳交規費新臺幣一百元;在駐外館處申辦者,繳交等值外幣現金。 四、經本署審認本項證明書之核發,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之情事者,應不予核發。 五、有關申請處所及聯絡資訊,請多加利用本署全球資訊網公告之「本署各服務地址」,網址:http://goo.gl/QMYSoj及「駐外據點」,網址:http://goo.gl/B9Lszv查詢。
圖片
留言
  • Lily Lin
    請問一下,如果我已經在桃園申辦過自動通關,那在松山機場要再申辦一次嗎?那我的護照從傳統換成晶片的,也還要再申請一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