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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團結聯盟, 台北市。 43,046 個讚 · 42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灣團結聯盟以「抗中保台」、推動台灣「正名制憲」為核心目標。將台灣建立成一個正常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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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大學學測,集遊法憲法保障人民陳情抗議竟然變成錯的!?學測是多重要的考試,考題竟然連這種試題也可以寫的含含糊糊?顯然製作大學學測老師對於人民集會遊行的正當性,在是否妨礙他人自由與公共利益上,有模糊的定義。所以台灣應該在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自由上,要有清楚的定義、保障與規範,憲法保障的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而集遊法則可以進一步定義集遊的實際操作範圍與規定,著重在不違法妨礙其他人自由之下,而不是反過來決定人民是否有權力集會遊行表達民意! 罷免吳育昇連署自行下載列印連署單:
http://www.tsu.org.tw/download/recall2.jpg
填寫後請寄回:100 台北市紹興北街3號7樓 台灣團結聯盟中央黨部收
( 為了方便憲法133 彙整的作業時間,台聯收件截止日:1/25,1/26 ~1/27 的連署單請寄到憲法133實踐聯盟:台北郵政117-380號信箱 )
#黃昆輝 #林志嘉 #台灣團結聯盟 #罷馬 #服貿協議 #罷免吳育昇 「學測考集遊…「憲法保障人民陳抗」竟是錯」
大學學測前日結束,但社會科考集會遊行惹議!學測社會科第十五題為單選題,題幹為「請以現代法制國家的觀點,判斷以下對於人民上街示威遊行的敘述何者正確?」大考中心公布正確答案為D選項「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或增進公共利益,法律可合理限制示威抗議活動」,但延平高中三年級學生陳謙考後認為,A選項「人民示威抗議的行為屬於憲法集會自由的保障範圍,其行為當屬合法」的層次更高也是正確答案,因此已備好申訴書,今將向大考中心提出申訴。民主陣線召集人、律師賴中強表示,D選項是錯的,若警察機關動不動用「增進公共利益」為由,隨便限制集會遊行,恐讓台灣回到戒嚴時代;世新大學社發所助理教授蔡培慧也認為,由一般法律准駁、限制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並不合理,應由憲法層次來看,且台灣現行「集會遊行法」是否尊重人民意見表達仍有疑慮,因此A選項較正確。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則說,憲法第廿三條規定,限制須符合比例原則,且須符合目的要正當、手段要有必要性、對於基本權利造成最小的傷害等三層次,但D選項只提到「合理限制」,敘述不夠周延。至於A選項,人民陳抗屬憲法保障正確,但行為不一定合法,「如丟手榴彈、開坦克車上街就不合法了」,他認為該考題出得太粗糙,如從法律學較嚴謹的角度來看,這兩個選項都錯。 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21/today-life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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