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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團結聯盟, 台北市。 43,046 個讚 · 42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灣團結聯盟以「抗中保台」、推動台灣「正名制憲」為核心目標。將台灣建立成一個正常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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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法》修法前後對照表 」 《地政士法》第26條之1規定,「地政士應於買賣受託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違者依第51條之1規定,也就是沒有在30天內申報登錄,或是登錄不實,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更多 這次修法共有立委黃文玲、林滄敏、陳其邁3人提案,修法內容都一樣,在第51條之1新增文字,「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才會開罰,不過罰則並未修正,維持不變。 立委認為,應比照《平均地權條款》,給地政士限期改善的規定,才符合立法平等。內政部長李鴻源認為,地政士較專業,因此才未給限期改正機會,建議不修法。不過朝野討論後,仍認為應修法。修法在12月4日僅審一次就完成初審,且不需朝野協商,今年1月3日就完成二、三讀。 蘋果即時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120/329984/3/%E3%80%8A%E5%9C%B0%E6%94%BF%E5%A3%AB%E6%B3%95%E3%80%8B%E3%80%80%E4%BF%AE%E6%B3%95%E5%89%8D%E5%BE%8C%E5%B0%8D%E7%85%A7%E8%A1%A8 罷免吳育昇連署自行下載列印連署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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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方便憲法133 彙整的作業時間,台聯收件截止日:1/25,1/26 ~1/27 的連署單請寄到憲法133實踐聯盟:台北郵政117-380號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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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un Kuan Huang
    此法能有效抑止不動產不當炒作嗎?還是只是徒增形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