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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是為著恁。 7,969 個讚 · 32 人正在談論這個。透過分享來掌握農業資訊,期待台灣農業跳脫傳統,以科技+知識加值轉型,發展屬於自己的產業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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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民眾出售持有期間未超過二年的農業用地,如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1項、第38條之1規定而未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仍須向農業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該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留供國稅稽徵機關查核,作為排除課徵奢侈稅的證明文件。(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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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農地二年內再移轉小心要繳奢侈稅 | 聯合新聞網

出售持有未滿二年的農地,小心被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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