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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 屏東市。 7,050 個讚。本局facebook粉絲專頁不定期分享租稅教育及宣導、講習會、稅務新聞等訊息,歡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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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102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查調期間自103年2月15日起至3月17日止喔~… 更多 每年5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國稅局會提供民眾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提供查調資料涵蓋範圍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未滿20歲子女、滿20歲子女〈含102年度中滿20歲〉且101年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子女、100及101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父母、祖父母;如果民眾希望分開提供,今年申請期間為2月15日至3月17日止〈3月15日適逢例假日順延〉,逾期不受理,請想申請的民眾特別注意! 若納稅義務人之滿20歲子女及直系尊親屬已申請稅額試算服務或同意由其他首次申報者申報扶養,該子女或直系尊親屬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無法與納稅義務人資料併同提供;且納稅義務人與配偶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書上勾選夫妻分居者,資料也將主動分開提供。自102年起申請分開提供者,以後年度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即分開提供,不用再提出申請。
http://www.gov.tw/newscenter/pages/detail.aspx?page=e18e98de-ff23-4589-b23f-f47edea719f4.aspx&ServiceCode=8&TranslateMenuName=25237_36039_29702_36001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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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入口網 - 政府新聞 - 投資理財 - 所得扣除額資料分開 提供之申請期間

南區國稅局表示,申請102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之期間為2月15日至3月17日,申請分開提供項目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與配偶分開提供及納稅義務人滿20歲子女或直系尊親屬申請與納稅義務人分開提供。申請方式有下列二種:一、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申請者,應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之「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2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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