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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森新聞, 台北市。 4,980,066 個讚 · 518,336 人正在談論這個。新聞在哪裡 東森就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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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薩邊編:大家會在公園搭帳休息嗎?
中央公園搭遮帳野餐遭阻!她發文引兩派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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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聖章
它本身公共空間,你一旦架設營帳這類的就形成私人空間當然不可以。
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
第十三條 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販賣物品、出租遊憩器具、烹煮燒烤食物或其他營利行
為。
二、赤身露體、隨地便溺或其他不檢行為。
三、拋棄果皮、紙屑、家庭垃圾或其他廢棄物。
四、游泳、沐浴、洗滌、捕魚、釣魚、放生、污染水質、毒
害或傷害動植物。
五、駕駛汽機車或違規停放車輛。
六、曝曬衣物或其他物品。
七、不依規定使用設施或從事危害公共安全之活動。
八、種植果菜、花木或任意放置桌椅、箱、櫃或板架等。
九、傾倒廢土、破壞景觀、損壞草坪或公園設施。
十、營火、野炊、夜宿、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
十一、在公園設施或樹木上劃刻或塗污。
十二、張貼、懸掛或樹立招牌或廣告。
十三、喧鬧、製造噪音或妨害公共安寧。
十四、攜帶動物。但符合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及臺中市動物
保護自治條例第四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十五、不處理攜帶寵物之排泄物。
十六、飼放、棄養動物或餵食野生動物。
十七、未在指定場所從事划船、溜冰、腳踏車、直排輪、滑
板車、滑板或棒球、壘球、高爾夫球等活動。
十八、妨害風化及賭博。
十九、攜帶危險物品。
二十、攀折花木或未經許可修剪樹木。
二十一、擅自建造或設置地上物。
二十二、酗酒或鬥毆滋事,妨害公共秩序。
二十三、其他經建設局公告禁止或限制事項。
前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八款、第十款或第十二款
之行為,經建設局或執行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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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 Cheng
法規條款拿出來再說,酸民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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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號粉絲端木燹龍
搭帳篷會破壞草坪的,難怪保全要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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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Chin
長的不雅觀吧。要是正妹就不會被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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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偉
論真而言\\烤肉野餐就不會破壞草皮嗎?會比帳篷野餐[美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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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泰
應該說 白天太陽大 用簡易帳篷遮陽...
但是呢? 晚上就不好了 如果遇到壞人 無法在第一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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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偉偉
沒被勸過
不代表就是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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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德艦
即便有帳會給人私人空間的感覺(其實二者的連結有點免強),也不影響「每個人」使用公園的空間Y。
二者不相衝突,可以和平共存吧?
其實這種帳都是有一面或二面是開啟通風的,善意第三人經過或遠距目視,不用刻意做任何額外的動作,帳內也可一覧無遺,基本上沒有什麼隱私權,所以所謂的私人空間也是不存在的,反而是帳內範圍的使用空間,反而比較有其獨佔性,但一般的野餐墊不也是在某種程度宣示其私人空間嗎?
應該不會有人説別人的野餐墊,影響其使用公園的權益吧?
其實禁止所有物品,包含活的、死的,一律不得上草皮,保持最美的風景,豈不更好?
生活已經不容易了
放過大家也是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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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Yu Peng
之前沒被勸阻 不代表就真的可以啊😂 什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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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 Morris
以前沒說不行 不代表就可以 別想法那麼"台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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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玫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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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松
我之前闖好幾次紅燈也沒被抓為什麼這次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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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進財
唉呀我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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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dall Wang
台灣觀念真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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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元義
有礙觀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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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胤
真的不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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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淨蓮
到時候變成遊民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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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宏
公園的遮蔭太少;而且蚊蟲多。該規劃可供簡式帳蓬收費限時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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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思庭
@{邱佳姿|10000029675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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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福祥
因為不是露營區 ,歹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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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志熹
覺得不妥,有帳就有私人空間的感覺,公園應該每個人都能使用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