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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高雄市。 139,664 個讚 · 49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658 個打卡次。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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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發票新規定!!
分享 中華民國財政部
發票兌獎是臺灣獨有的小確幸,以此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發票、防止店家逃漏稅,但實務上卻遭有心人士取巧領取,不僅違背發票的給獎目的、也影響一般消費者的中獎權益。因此提出「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經預告並參考外界意見後,今日正式發布!<br> ⠀⠀<br> 明年元旦起,個案「#同時符合」4大要件則不予給獎,若已領取獎金則由所轄稽徵機關具函追回,新制不會溯及既往,限於2022/1/1起取得的發票: 1️⃣#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 更多:「不合常規」在法制上已有前例,主要意涵為本於發票給獎目的,從客觀上觀察,若與一般正常消費習慣及經驗法則相比明顯不合理、有刻意製造多筆交易的行為外觀,即屬之。 2️⃣#無正當理由:反之有正當理由則不影響兌獎權益,例如200人團購小額商品,為求退貨便利而逐筆開發票,雖有取得大量小額發票情形,但經查明確有團購事實的正當理由,則非屬之。 3️⃣#取得大量且金額微小發票:為了避免有心人士刻意規避,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量化基準不公開。 4️⃣#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同3,量化基準不公開。<br> ⠀⠀<br> 切勿以不當手法取巧洗發票,國稅局會依上述要件、就個案事實查明認定是否不予給獎。但請大家放心,只要是正常消費索取發票、有正當理由合情合理,兌獎權益我們一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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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湘靈
沒有明確的規定,到時一定會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