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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竹北市。 1,476 個讚 · 12 人正在談論這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 (03)55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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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彈啊~~😱😱😱😱 #稅務工作越來越難做😢
#這種稅務訊息好像跟宣導沒關是可以po的嗎❓
#應該來休息明天才有力氣發放小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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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1款及第2款、同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2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僅許薪資所得者就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而不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得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必要費用,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7條平等權保障之意旨不符,相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依本解釋之意旨,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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