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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分享】外國學歷證件攜回國內使用: 1.若機關要求需經我駐外館處驗證,應自行向相關駐外館處辦妥驗證。 2.已返臺留學生若外國學歷未經駐外館處驗證,請逕洽相關駐外館處辦理。請點選以下[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領務轄區一覽表]連結(http://www.boca.gov.tw/content?CuItem=1342&mp=1)。 3.部份駐外館處須繳交經本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出具「影本與正本相符」(http://www.boca.gov.tw/content?mp=1&CuItem=4991)之學歷「影本」始受理驗證申請。 4.外交部受理持往下列館處申請驗證之文件辦理正、影本相符證明,說明如下: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5494&ctNode=752&mp=1 ※提醒從國外學校畢業的國人,還沒回國前先至中華民國駐外 館處領務轄區辦理學歷證件驗證,不然回到國內還是要在花錢 和時間辦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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