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新北市 (New Taipei City) 。 162,003 個讚 · 2,925 人正在談論這個。大家好,我是賈伯斯(Jobs),是「台灣就業通」粉絲團的代言人,歡迎各位粉絲一起加入我們的行列,讓賈伯斯家族幫助您上臉書也能輕輕鬆鬆找到好工作!
貼文
【勞動權益 wake up! 】看懂你的薪資單內容 工資:(勞基法第二條)
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更多 「工資」是勞工工作獲得的報酬,包括薪金、加班費、每月固定發給的經常性獎金、津貼和加給等,因此,「工資」不限底薪或本薪。除了本薪,若伙食和表現津貼是雇主每月固定發給的經常性給與,都算「工資」;全勤或績效獎金,若雇主每月固定發給,也算「工資」。 其他像是三節節金、年終獎金或紅利,並非強制性發給,雇主可發、可不發,是屬於工資外的福利;其他像差旅費和子女教育補助費,非每個人都有、也非每月固定發給,也不列入「工資」。 至於基本工資,以「工資」為計算基準,須高於政府公告的金額(今年7月1日從19,047元,調高到19,273元),就算某月沒拿到全勤或績效獎金,加總的「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但因勞基法施行細則明定基本工資是勞工在正常工時內報酬,「工資」中的加班費不列入基本工資。 若是實領薪資低於基本工資,不見得違法。由於勞工每月實領所得因要扣除相關代扣費用,會較應領所得低,甚至可能因此低於基本工資。因此請大家要仔細檢視自己的薪資條上的明細喔!!! [例如一] 加上全勤及績效(合計為2千)的薪資為2萬元
→正常工時內應符合基本工資。 [例如二] 沒拿到全勤及績效(合計為2千)薪資為1萬8
→ 不符合基本工資,但要看沒拿到全勤的部分,是否還有另扣除事假工資。 舉例來說
以最基本的19,273+2,000(全勤1000元,績效1000元)=21,273
如果全勤跟績效獎金都沒有拿到,如果是請一天假的話,19,273/30天=642元(每日工資)
19,273-642元=18,631 ,這是雇主在勞工正常工時內應給付的員工的最低工資,如果低於18,631元的話,就有違反工資的相關規定。
如果雇主因勞工遲到還要從月薪的19,273扣掉遲到的工資,這並沒有違法,因為勞工原本就沒有給付勞務。 若確實有低於基本工資的狀況,可就近向當地勞工局或勞動部專線(0800-085151)申訴,主管機關將立即依法查處。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