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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48,375 個讚 · 30 人正在談論這個。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http://www.facebook.com/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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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noproblem
#律師來解答 🙋‍♂️🙋‍♂️Q:
如果購買授權正版的商品模具(如Hello Kitty),自己加工成其他商品如蛋糕、香皂等,進而販售這些加工品可以嗎? 👨‍⚖👨‍⚖A: 您好,
一、 首先應說明的是,來信所提供之卡通造型圖案(Hello… 更多 Kitty)因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而屬於著作權法上之「美術著作」,將圖案製成模具會涉及「重製」他人之著作,除有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以避免因違反著作權法而承擔民、刑事責任(可參考智慧財產局函釋電子郵件1030711,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07-854133-594d0-301.html)。 二、 而您來信所詢利用模具加工製成商品並進而販售一事,亦會構成「重製」、「散布」他人美術著作之行為,如您所述模具係經授權製造之合法模具,則您利用該模具再行加工製造成其他產品則較無侵害著作權之疑慮,惟得否再進行販售應視模具之授權範圍有無包含同意將所生產之產品再進行販售,建議您仍應先向授權人進行確認,以免造成侵權爭議。 三、 另補充說明商標權議題
(一) 商標法主要目的在於保障消費者對於商品來源認知之正確性,因此當使用者以行銷為目的使用註冊商標時即可能違反商標法之規定,此與著作權法所保護之目的及範圍並不相同,應先予以說明。
(二) 因此,如您為了商業交易的目的,將該卡通人物造型圖案作成商品,使消費者一看到卡通人物造型就可能與某家註冊商標商品產生聯想,或誤認二商標的使用人間存在關係企業、授權關係、加盟關係或其他類似關係而產生混淆,這種使用方式就會被認為有侵害商標權的可能而負有民、刑事責任,應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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