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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台北市。 34,873 個讚 · 305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708 個打卡次。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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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PDX)作業說明 依據亞東關係協會與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於本(102)年11月5日簽署之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智慧局與日本特許廳定於102年12月 2日開始進行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附註)。 申請人以日本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案作為優先權主張之基礎案向台灣申請發明或新型專利,或以台灣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案作為優先權主張之基礎案向日本申請發明或新型專利者,可以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不需要再提送紙本優先權證明文件。 ♦ 智慧局作為第一局的作業流程 以在台灣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案、新型專利申請案作為優先權主張的基礎案,而向日本特許廳申請發明專利或新型專利時,可依照下列程序辦理,不需要向日本特許廳提送紙本優先權證明文件。 1.向智慧局申請核發存取碼… 更多 欲利用智慧局與日本特許廳之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必須取得存取碼。申請核發存取碼,請使用「優先權證明文件申請書」,並勾選「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存取碼」,不需繳納規費。 不論以紙本或電子方式申請核發存取碼,在專利申請案確認申請日後,智慧局一般收文處理時間為20個工作天;快辦收文處理時間為3至5個工作天。 2.向日本特許廳所為之程序 申請人必須向日本特許廳提出智慧局核發的存取碼,表達利用電子交換的意思表示。有關具體程序請洽日本特許廳。 ♦ 智慧局作為第二局的作業流程 以在日本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案、新型專利申請案作為優先權主張的基礎案,而向台灣申請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者,可依照下列程序辦理,不需要向智慧局提送紙本優先權證明文件。 1.向日本特許廳申請核發存取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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