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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文。 60,132 個讚 · 5,93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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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解密vs.大法官評議 促轉會為了解威權統治時期的9個大法官解釋及相關檔案,以《政治檔案條例》要求司法院解密。
依法政治檔案滿30年後須解密,而且姓名不能做任何遮掩。
但要追究過去,是否可以逾越現行的憲政秩序?是否所有涉及政治的司法檔案都必須完全開放? 司法院應加速公開大法官評議
司法院回覆的資料中,有關的人名都被遮掩,因為司法院認為,大法官會議的評議內容過去從未公開。… 更多
反對將威權統治時期的大法官會議資料交由檔案局典藏,司法院認為這樣的做法是為了保護大法官的評議秘密。
111年起,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將改為法庭化,審查程序將更公開,在憲法訴訟法新制上路前,
司法院應加速擺脫過去保守思維,讓審判過程更陽光、透明,大法官更應為自身言行負責。 促轉會不應挑起憲政之爭
促轉會、檔案局均認為移轉政治檔案,必須實體原件,不接受複製檔案。
促轉會及檔案局代表的行政權,是否適合以轉型正義之名,將手伸入司法權。
大法官會議資料是否應徵集為政治檔案?仍有待公評。 促轉會不能直接以不適當的法令、不洽當的手段,粗暴的方式,要求對方配合辦理。
這樣的作法,不僅不能促進社會轉型,反而還會加劇憲政體系之間的衝突。 促轉會有爭議,在方法及手段上,更應兼顧「平復司法不法、彰顯司法正義、導正法治及人權教育,並促進社會和解」的促轉目的。
若拿過去的資料來做政治操作、打擊異己,這樣的思考顯然還沒在轉型正義的道路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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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金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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