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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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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新聞稿】 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及客戶國內外旅遊費用列支規定: 本分局表示:自102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與經銷商或客戶約定,以達到一定購銷數量或金額為招待旅遊之條件者,該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客戶國外旅遊之費用應按「其他費用」列支,不受所得稅法第37條規定之限制,並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上述應按「其他費用」列支之旅遊費用,性質類似獎勵金之促銷費用,而交際費係營利事業從事營利活動過程中,為塑造或改進獲利環境、建立良好公共關係所支出之費用,具有「任意支付」以期待增加「未來交易」之目的,且通常與營業收入之獲致「無必然因果關係」,二者性質有別。請納稅人確實依規定列支,減少徵納雙方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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