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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48,375 個讚 · 30 人正在談論這個。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http://www.facebook.com/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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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noproblem
#律師來解答 🙋‍♂️🙋‍♂️Q:參考偶像的臉及形象繪製成插畫,發佈到個人社群會有著作權問題嗎?如果把幾句歌詞也放進去可以嗎? 👨‍⚖👨‍⚖A:
您好,… 更多
一、首先應說明的是,著作權與肖像權為兩不同之概念(一)肖像權屬於民法人格權所保護的權利之一;著作權的依據則為著作權法,兩者保護目的不同。依據法務部法律決字第0980041406號函釋認為:「肖像為個人形象及個性之表現,屬重要人格法益之一種,是所謂『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應包括肖像權在內,而肖像權係個人對其肖像是否公開之自主權利,從而未經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照片之行為,自構成對肖像權之侵害行為。」
(二)而智慧財產局過去曾認定手繪藝人、名人肖像,如繪製成品受著作權法保護,著作人自可將該著作製成商品,但須留意是否侵害肖像權等議題(可參考智慧財產局函釋電子郵件960723e,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07-852199-9b4cd-301.html )。因此若您所創作之作品包含繪製該偶像人物之肖像,該作品本身雖可受到著作權法之保障,但就肖像權部分仍應取得肖像權人之同意或授權為宜。
二、承前說明,以下針對您來信所詢問題繼續就涉及著作權部分進行分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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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兵工廠
    肖像權和著作權常常會一起出現,但卻是完全不同且獨立的兩種權利,且多存在於不同的主體上,在區辨上應務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