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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台北市。 212,971 個讚 · 917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56 個打卡次。中央黨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17號16樓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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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前一陣子轟動全國的「松山之亂」嗎?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前楊姓教官於今年4月16日凌晨,在警局外與人發生衝突,遭一群黑衣人上前圍剿,甚至衝進中崙派出所叫囂、砸壞電腦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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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大事化小,當時松山分局長安排楊姓教官與黑衣人之一的四海幫徐姓男子,「公開握手和解」,聲稱徐男已寫悔過書,所內監視器也沒錄到畫面;後經議員質詢追問,台北市警局才坦承畫面遭人為刪除,還原畫面還原後,警方將徐男等10人依妨害公務送辦。
沒想到檢方調查後,
➡️ 坦承為「維護警方形象」涉嫌滅證的許姓前所長→緩起訴;
➡️ 縱放人犯的顏姓前副所長→不起訴;
➡️ 10名黑衣人,只有砸壞螢幕的徐男一人→依毀損公物罪起訴。
而且,台北地方法院昨日(19日)開庭,徐男與當時值班員警以8,000元的條件低價成立和解。
時代力量認為,維護治安、公正執法是警方天職,對於衝進派出所叫囂、砸壞電腦螢幕的黑道份子本來就應該依法逮捕嚴辦,才能維持社會秩序及執法尊嚴。
前所長知法犯法,坦承滅證還遭緩起訴,已有縱容犯罪之嫌。
針對顏姓前副所長的不起訴處分還認定:顏男僅對徐男施以強制力制止而非予以逮捕,待其情緒和緩後讓徐離去,並非故意縱放。
所以,如果以後有人也因為情緒不穩而大鬧警局、任意損壞公物,是否都可以比照辦理、不會被逮捕嗎?
至於10名黑衣人在警局叫囂,卻僅起訴徐男一人,還以超低價和解,除了與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2455號的判決前例(與警員各以3萬元達成和解,且願意以1萬5,000元賠償電腦螢幕損害)不符,更有輕縱黑道份子之嫌。
執法單位對黑道份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讓民眾難以信任對執法單位貫徹掃黑的決心。類似案件實有徹底檢討改進之必要,加強公正執法,符合人民對社會治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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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宇
是齁。
如果是發生在別的縣市,應該直接就指名道姓要首長道歉了吧?
對柯文哲這麼軟弱,沒發現你們的支持度都被民眾黨吸走了嗎?… 更多
建議是找黃國昌咆哮一下,不然作為一個這麼大的政黨,每天臉書的貼文只有幾個讚,真的是蠻可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