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48,375 個讚 · 30 人正在談論這個。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http://www.facebook.com/TIPO.gov.tw)
貼文
#著作權noproblem
#律師來解答
#歡迎私訊提問 🙋‍♂️🙋‍♂️Q:
為了製作網頁平台上的廣告,下載其他網站上的元素來使用,這樣有違反著作權嗎❓ 🧑‍⚖🧑‍⚖A:
您好,
一、… 更多 應先說明的是,「網站上的元素」較為抽象,但只要創作符合了「原創性」(為獨立創作且非抄襲而來)及「創作性」(需具有最低創作高度)此二要件,則視著作類型分別受著作權法保護。舉例來說,「網站上的元素」有可能是美術著作(圖片)、視聽著作(影片)、音樂著作(音樂及音效等)或語文著作(文字)等。 二、 一旦「網站上的元素」受到著作權保護,則將之「下載」就可能涉及重製之行為,此外,若您將下載之元素添加自己之創意進行改編,則可能涉及「改作」之行為。而將該元素重新上傳使用於您所有之網頁,則涉及「公開傳輸」之行為,上述行為除有合理使用之情形外,均應事先取得權利人的同意或授權,以避免因違反著作權法而承擔民、刑事責任(可參考智慧財產局函釋電子郵件1060324,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07-854834-d4a99-301.html )。 三、 此外應注意的是,「合理使用」成立與否,尚需審視有無營利、利用他人著作質量、比例之多寡、被利用著作之性質,以及您利用著作的行為,對他人著作市場價值影響等標準,再依個案進行判斷並由司法機關進行最後裁決,而無法自行認定,此還請特別留意。而就您來信所詢如係使用於「廣告」用途,因係作為營利使用,較無主張合理使用之空間,建議仍應事前取得權利人的同意或授權,或確認權利人是否有開放公眾使用等,以避免爭議。 #重製 #利用他人著作 #利用 #合理使用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