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48,375 個讚 · 30 人正在談論這個。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http://www.facebook.com/TIPO.gov.tw)
貼文
#著作權noproblem
#律師來解答
#歡迎私訊提問 🙋‍♂️🙋‍♂️Q:
我想請教如果我的圖被大陸地區淘寶的賣家盜用製作成商品販售(帆布包跟手機殼),而且他們加工去除我的水印,是否能有管道維護我的權益?❓ 🧑‍⚖🧑‍⚖A:
一、 首先應說明的是,您的畫作內容如符合「原創性」(為獨立創作且非抄襲而來)及「創作性」(需具有最低創作高度)此二要件,則屬於「美術著作」,而受著作權法保護。… 更多 二、 來信所詢關於畫作在大陸地區印製成商品販售一事,已涉及著作權法上「重製」、「散布」等行為,而將畫作放置於淘寶網站使不特定人得加以瀏覽,尚涉及「公開傳輸」行為,在未取得權利人同意之情況下,有高度可能性構成侵害著作權。 三、 然而,由於著作權法採取的是屬地主義,能否主張著作權或有無著作權之侵害,應依主張保護所在地之法律定之,來信所詢若侵害您著作之行為人為大陸地區人民,則須依照大陸地區著作權法之規定來主張。依智慧財產局之相關建議,您得採取以下措施來進行相關救濟(可參考智慧財產局電子郵件電子郵件1070820,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07-855172-9f1e1-301.html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0年智著字第89012453號函,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07-851325-86c36-301.html):
(一) 民事上救濟途徑:依大陸地區著作權法規定,關於著作權侵害糾紛,民事上可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尋求救濟。
(二) 向大陸地區侵權所在地的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地方版權局)投訴,或以網路、電話等方式舉報。如進行維護智慧財產權之過程中,遇有不合理對待或違反法律適用原則等情事,且案件尚繫屬於大陸地區相關部門審理者,依兩岸於民國99年簽訂「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得向智慧財產局請求協處,經審認相關事證,確有該等情事時,智慧財產局可通報大陸國版局協助處理。
(三) 刑事上救濟途徑:目前可依大陸地區刑法規定,對以營利為目的且情節重大之侵害著作權行為者,循訴訟途徑課以處罰。 四、 補充說明,如考量前述跨海主張權利所產生之時間、勞力費用,建議得先向淘寶網站檢舉該賣家,並以侵害著作權為由要求網站下架商品,以防止侵害之擴大。 #重製 #大陸地區侵權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