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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貼文
高雄市警方本週因為波蘭記者的文章又被市長要求要做 #交通大執法,但所謂的治安與交通都應該是日常性的工作,不能被首長要求或是有新聞見報後才開始重視。例如去年底,高雄市發生了林姓一家四口的不幸酒駕事故後,全台也開始了酒駕大執法,但即便在媒體如此大力度的宣傳之下,各縣市依然有數百件的酒駕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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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為什麼無法杜絕?是因為對那些真正有權有勢的大佬們而言,與其被測出酒測值以酒駕公共危險罪論處,不如 #直接拒測罰錢了事… 更多,這些幾萬幾萬的,對他們來說根本不痛不癢,而就在上個月底的憲法法庭裡面,大法官更是做出了「 #酒駕強制驗血」違憲的解釋!?警政署馬上回應一封公文,請同仁之後遇到類似情事時要「 #報請檢察官」後才可抽驗,但連自由時報都撰文吐槽,報請檢察官 #一來一往至少要四小時, #酒精大概都退光了!更不用說酒駕大多是發生在深夜, #大半夜的你要基層去哪裡找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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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跟總統屢屢說出要做警消的後盾,憲法法庭的判決馬上會對警察的酒測執法產生困擾,也可能有人就使用拖字訣或乾脆拒測花錢躲刑責,我將再提出修法對拒測者直接施以刑罰,今天我強烈對部長要求,一定要儘速溝通協調,幫基層同仁解決他們馬上面臨的難處,不然政府口中的「 #酒駕零容忍」,恐怕只會淪為口號而已了!
留言
Fu-Wen Hsueh
@{江世懌|rayattw}
駕照作廢不得考照,再犯拘留加倍為64天。
劉俊毅
老太婆一個 丟人現眼
陳韋忠
等到這些官員、法官的和家人們遇到酒駕被撞死後才在哭,我會希望他們嚐嚐受害者和家屬們的痛苦…
Lo Mercadian
區間限速罰單那麼多事故有增加嗎???是不是也該反思設計有問題而不是只是開罰超速??
https://cars.tvbs.com.tw/car-news/41002?fbclid=IwAR3K8IYaAaBljA4Xl6Y0TXnCe3Ijb0eHZdOdV9OcARJqt9r8CpG6uMy9yhY
陳貴川
立委修法不得拒測但有人敢嗎!
楊耀興
呂肇偉
陳銘宗
葉委員加油!
王福全
看報市長,人人都能當!
許天龍
政治
吳禹辰
區間限速過低也是一個問題
秦大鳥
現在的政府只會忙著抗中保台 抱美國和日本的大腿 警察對它們來講只是工具而已 連看都不會看一眼的
Hung Chen
重點在於沒有一個有擔當負責的上級長官,再來就是警察很容易受到當地政府民代的關係介入影響本來該做而不敢去做的事,造成民眾對警察的不滿,像此事也是其中之一的情況。
陳伯言
了不起,謝謝委員重視交通議題
江世懌
酒駕確定就拘留14天,有錢人怕關不怕罰錢
馬嘶騰
為什麼怎麼修法就是不見起效,頻率那麼高像是每週必發生的,這還是新聞有報導,沒報導或是逃掉沒被逮捕的又有幾百件?真是悲哀台灣,悲哀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