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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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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4月30日在台鐵上當眾殺死警察李承翰的兇手,因為思覺失調被嘉義地院判處無罪,殺警者無罪,舉國譁然。 我在當時立即提出 #刑法第19條 與 #刑法第87條的修法,企圖為千瘡百洞的 #社會安全網補破網,今天刑法八十七條修法三讀通過,增訂延長監護期間及評估機制的規定。但是,很遺憾,修法還是未能將 #司法精神醫院 明確入法, #完善精神醫療監護處遇… 更多,才是社會安全網最重要的措施。而政府推動設置司法精神醫院的決心,到現在仍然沒有具體的成果,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院一再跳票,現在承諾的88床病房,也要拖到今年9月才能上路。 精障或是心智缺陷者傷害別人時,或許沒有意識到自己犯錯,所以給予他們 #妥善的監護處分和治療,才是真正的幫助他們更生。 然而機關間必須妥善銜接、治療與關懷,才能讓他們順利復歸社會;所以,我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行政機關整合相關精神醫院等等醫療資源、精神鑑定量能,建立 #公開且透明之查詢機制,使司法機關選擇最適合的處遇方式,而非放任回到社會隨波逐流,成為不定時炸彈。行政機關應該拿出具體行動,積極落實執行,才能讓全民安心生活。 #司法精神醫院明確入法
#建立公開且透明之查詢機制
#妥善的監護與治療幫助患者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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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委員葉毓蘭
    雖然本次通過的三讀條文並未能落實司法精神醫院的設置,但第三項修正中,雖然文字不同,但與我的提案精神相同。
    … 更多 對於監護期間方面,重點是要納入治療成效的評估,而非原本由法官宣布的一刀切,如果有必要應該要有可以延長治療的機制,畢竟在過去硬性規定時間,而非考量治療成效,往往導致許多人未能獲得完整治療,成為了監護制度的破口,所以還是要肯定本次通過的版本中能採納我的相關主張。
    https://misq.ly.gov.tw/MISQ/IQuery/misq5000QueryBillDetail.action?billNo=109050407020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