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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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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高雄市發生一起酒駕致死的悲劇!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到愛河邊散心,未料被酒駕的黃姓男子撞飛,妻子死亡,林男及2名女兒重傷,令人難感到非常的難過與痛心。每當社會發生嚴重酒駕致死事件時,輿論無不加以譴責,酒駕的刑責,也就越修越重,但是法官的判決結果,似乎又和社會大眾的法感情,嚴重背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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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日本媒體也曾公布,臺灣民眾到日本沖繩自行駕車旅行,把當地男童撞成重傷的意外,經過他們的統計,其中顯示在酒駕、無照駕駛這兩項,臺灣人數都最高。
宋少卿酒駕,相聲瓦舍就不讓他上台表演,但是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酒駕卻不起訴處分。另外,之前臺中林姓男子5年酒駕7次,卻關不怕,去年4月間,再次酒後開車,結果發生車禍,他的好友傷重慘死,除了自首,還賠償死者家屬,換取和解,檢方認為依法符合減刑要件,但法院認為林男不顧酒駕禁令一犯再犯,不給減刑,依酒駕致死罪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
但是刑法規定,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見這根本不是法令刑責不夠重的問題,而是法官輕判的問題!這樣有符合民眾的期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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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母親節前夕,黃暐瀚母親不幸遭酒駕撞死的意外,又讓酒駕議題再次被國人所重視,甚至有民眾跟本席陳情過,法修的再重,法官一樣輕判,我們到底要如何有效防制酒駕事件,是不是要採行其他國家的鞭刑制度或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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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在5月13日我也曾經質詢過,但得到司法院、法務部的答覆,不就是會帶回去研究,或者是尊重立法院的立法形成自由等等敷衍的答案。
今天的質詢一樣得到相同的答案,行政機關根本沒有正視過這個問題,民進黨全面執政,修法很難嗎?可以舖天蓋地的修地制法,卻沒空補酒駕漏洞,難道司法院、法務部都沒有務實的看法,來回應社會大眾的期盼嗎?實在令人感到非常的憤怒、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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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王胖子
    很感謝委員重視台灣酒駕問題,雖然對綠營不滿,但也得好好了解一下丁允恭的酒駕並不是真的喝完馬上就駕車,而是宿醉,要用這案子去打擊綠營我認為沒什麼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