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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 台北市。 863,093 個讚 · 12,31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6,805 個打卡次。讓勞保局走進我們的生活吧^_^ 陳情申訴請至勞保局官網意見信箱 https://www.bli.gov.tw/0100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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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糾察隊】 Q.試用期間,雇主究竟是否該幫員工加保呢? 鏘鏘鏘~答案揭曉<( ̄︶ ̄)/ :*‧°★* 勞保是在職保險,無論是否約定試用期間,受僱員工上班第1天就必須辦理加保手續 ,保險效力從申報當天的零時起算,沒有「試用期不用加保」的規定! 另外也特別提醒雇主,僱用未滿5人,雖不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卻仍是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應該為員工申報就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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