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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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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城市講座
性別平等在城市中的籲求與可能 <之二> 2. 可能的解決的方向 而我們再怎麼有同理心、再怎麼人生經驗豐富,我們也無法完全體會所有城市的居住者、城市的使用著的需求。 所以要有制度和文化。 制度面的讓各種需求進入政策、建設、文化考量;而文化是指我們必須形成一個公民參與的文化。當然過去因為許多政治決策、工程體系主要都是男性,因此這些男性很難了解女性的需求,例如台北華山的哺乳室在哪裡?在男廁門口;或是台中市政府大樓的透明樓梯扶手,都是設計者無法體會或是想像使用者需求的例子。 • 參與與了解 (資訊獲得、權益保障制度的檢驗)… 更多 我們最常遇到的問題其實在於,主責者並不知道有這樣的需求。
再者,這樣的需求因為會消耗較多時間、經過較多討論、甚至可能要多一些經費(但是比弄錯沒人用或是打掉重做,一定是節省的多),就像最前面提到的,性別考量成了所謂的「問題」,提出要求的女性(或男性)成了「麻煩」。 所以一方面必須在制度上強迫主責者增加性別參與,例如我國行政院要求各委員會成員任一性別不得少於1/3 ,而性別平等實施得更好的北歐國家甚至要求的性別比例是任一性別不得少於1/2。 不過有興趣各位可以去看一下八八風災重建委員會的成員名單,除了剛好受災縣市首長有三名是女性,還是敝黨的縣市首長之外,其他沒有女性成員,性別比例是3/35。 所以即使性別的參與者數字提升被詬病,我們在許多地方依然看到連基本數字都搆不上的情形;那就更別提實質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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