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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娘歎:好心沒好報 #預支薪水 #檢舉 #Y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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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借支請假樣樣來…離職反咬「工時長」檢舉 老闆娘嘆:很不甘心
[周刊王CTWANT]
留言
劉明勳
@{陳冠仲} 如同你所說,誰知道員工說的是真的假的
朱俊勇
無論是否真假,現實生活一定有這樣的老闆娘,只是我覺得要互相啦
佘大哥
@{朱俊勇} 現在不要臉的員工太多了,自己沒本事,也不檢討自己,只會覺得別人欺負自己!
陳冠仲
@{朱俊勇} 單方面的話聽聽就好
藍藍兒
分清楚是好事
無耐的是台灣絕大多數的老闆不但對員工不好,還想盡辦法坑員工
ChungYuan Ho
@{Mike Tsai} 假鬼六怪確實是員工的權益
Mike Tsai
@{陳宇函} 勞工有請假的權利 病假30天 事假14 這是勞基法規定的
陳宇函
@{黃豪} 真的動不動就請假 裝病痛給鬼六怪
黃國寶
@{佘大哥} 所以看看就好!新聞報導就是這樣!
佘大哥
@{黃國寶} 我懂~只是現在的社會真的什麼人都有,很常其實也是做賊喊抓賊……
黃國寶
@{可魯|100000208203699} 這種文章看看就好!誰知道事實真相,所以不用太過偏袒任何一方。
黃國寶
@{佘大哥} 這種文章看看就好!誰知道事實真相,所以不用太過偏袒任何一方。
可魯
@{黃國寶} 有時候人家對你好也是因為你某些讓步,互相一下;
如果要斤斤計較,甚至自助餐的挑自己有利的,那也是禽獸不如
佘大哥
@{黃國寶} 員工自己本分都沒做好怎麼還有臉?
Frank Lin
我有故事,你有咖啡嗎? @{張詔竣}
謝遜
@{Frank Lin} 有故事的人⋯
王凱民
@{林布布} 就是有老闆 不請兩個人來各做六小時,因為找不到人 要人上12小,那加班的四小時 又不付加成費用 想偷雞,被檢舉也是剛好而已
松風
真的是對員工好不如對狗好
員工每次都苦苦哀求加班
明明沒事情做還是被盧到讓他過來發呆吃便當
然後還要被靠北違法
老闆真慘🤣🤣
所以聰明的就是法守
全部給最低最少最爛的底線福利就好
反正要善心不如去養狗
林布布
@{王凱民|ken.wang.33483} 嗯啊 基本上照著走就對了唄~ 勞健保該給就給,不然老闆就認命點自己做
王凱民
超時記得要照勞基法,額外加成給!!不然也是會被檢舉...12小時薪水不只12小時喔!
馬文祥
@{林布布} 人生多的是被狗反咬的事
林布布
@{馬文祥|100000340023768} 噢 那就要承受某一天員工反咬超時工作 🤷♂️
馬文祥
@{林布布} 加班費肯定比找第二份兼差來得多,尤其是小店家,員工都要求了,通常老闆都會給員工賺,或許很難讓你了解
林布布
@{馬文祥|100000340023768} 勞基法有規定工時上限啊~想多賺可以找第二份工囉
馬文祥
@{林布布} 如果就是想加班多賺點?
林布布
兩件事吧?工時超時就是勞基法啊。
Mike Tsai
@{藍藍兒} 加工時可以但最基本要符合勞基法 好的老闆會優於勞基法給員工
藍藍兒
一個正確的老闆該去制止員工這樣的行為
真的想幫助員工那就是加薪,但不能加工時
員工的心意就是心領就好
占別人便宜真的要不得
Mike Tsai
@{林嘉瑋|1799395255} 自己願意也要老闆同意也是違法 老闆要有法律觀念
林嘉瑋
@{Mike Tsai} 你有看內文嗎?他自己願意這樣做的 老闆哪有強迫?
Mike Tsai
@{林嘉瑋|1799395255} 自己違法就不對了 就是想佔員工便宜的心態
林嘉瑋
@{Mike Tsai} 如果員工不去檢舉 會有事?最美的風景是受人點滴 害他被罰錢?
Mike Tsai
@{謝志民} 真心也要守法
吳柏弘
@{曹秋丁|100054482525843} 在臉書 有很多台灣法律管不到的地方🤣🤣
金峰
@{劉明勳} 查勞保投保金額,也是死
林嘉瑋
@{Chun Ming Lin|chunming.lin.357} 員工不去檢舉 會有事?最美的風景是受人點滴 害他被罰錢?
許少燊
@{劉明勳} 時薪跟月薪不能單純這樣算,如果你要以月薪算的話,那該給員工的薪水無論如何都不能低於法定月薪(不含加班費),還有法定假日跟特休假薪水都必須照給,時薪制只要是放假就沒有錢領
曾瑞清
勞基法還不是這些政客為了選票亂搞一通,我送這樣員工一條業務損失要求賠嘗二百萬
陳仁鋐
@{黃品超|100010798363130} 就看自己是否勤勞紀錄,或青菜隨便給老闆算
像平台承攬的外務更慘,連計算方式都不講明,直接給你一個簡易件數明細的獎金總合,外務不爽愛做不做它沒差
黃品超
@{陳仁鋐|100000150192981} 我們沒打卡 也沒薪資條 但是有薪轉 超奇怪🥲
陳仁鋐
@{黃品超|100010798363130} 沒打卡那通常老闆都會兼店長,有沒有遲到監視器紀錄著,加班只能靠員工跟老闆自己記著,正常還是會打卡
只是傻的老闆才會將卡片還給員工,會另外用電腦列印或手寫薪資明細,有問題可以跟老闆申請調閱卡片紀錄,但只能在老闆面前算好不能拿走⋯⋯
黃品超
@{陳仁鋐|100000150192981} 那如果連打卡都沒有怎麼辦😂
陳仁鋐
@{劉明勳} 重點就是員工拿那張卡去勞工局舉發.....不然你跟我的說法都是<做帳>...
陳仁鋐
@{Chun Ming Lin|chunming.lin.357} 上網複製相關內容的
Chun Ming Lin
@{陳仁鋐|100000150192981} 詳細
陳仁鋐
@{劉明勳} 勞基法有規定最高一週工數...多的加班費要多給....這個雇主沒照給阿....全部都以時薪170計算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1)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3) 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於平日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劉明勳
@{陳仁鋐|100000150192981} 工時長其實也還好,說真的,原文寫到早六晚六,工作8小時,中午跟晚上各一小時不算加班,給餐費,實際加班2小時,只需註明清楚,如原該員工領時薪150元*實計工作10小時=1500元,只要公司用月薪3萬計算,加班費按政府說30000/30天/8小時=125元,加班2小時=125元*1.34*2=335元,餐費(兩餐)給175元,合計1000元+335元+175元=1500元這樣就不會被吉了⋯
陳仁鋐
@{劉明勳} 就是那張打卡薪資計算就是被當做鐵證....不然一紙薪資條額外加班的費用備註寫<勤務獎金>不就完了...
劉明勳
@{Chun Ming Lin|chunming.lin.357} 其實是帳目不會做,只要做帳對的起來,把當天薪資換算成工作8小時,外加給加班費等於該當天薪資就好
Matthew Dorje
@{Kai Kalven|mcpkai} 中小企業雇主一人 勞工少則一人 多則近百…
勞團一人吐一口 雇主就淹死了… 這樣還不夠 還是圖利雇主(見鬼了…
雇主選票太少啦
勞工可是大票倉
事業不賺錢 都是鬼話 倒閉也是自己不會經營 雇主有什麼好靠夭的 (以上網民酸話… 聽在押了身家的創業者耳中,心中苦楚辛酸跟誰說…
Matthew Dorje
@{Wunyan Chien|wunyan.chien} 說資方弱勢 沒人會相信
Kai Kalven
@{Matthew Dorje} 政府的勞基法是選票勞基法,何來公平與公正?
Wunyan Chien
@{Matthew Dorje} 勞基法根本不能解決目前勞資糾紛
Matthew Dorje
失衡的勞基法,失衡的勞資關係…
Fish Li
升正職比較省錢😂
Mike Tsai
06-18 連續上班未超過12小時不算違法 但如果沒給加班費就算違法
陳仁鋐
換算平均時薪給170,跟基本工資差不多,看起來也沒幫員工保勞健保吧⋯頂多是用加入工會的方式代繳保費而已⋯要說對員工多好也有些言過其實
陳小俠
不能只聽單方面 應該置板凳 ....
楊仁豪
台灣勞工。呵呵
張育瑋
老闆娘爛好人?
Wen Yu You
其實很多都這樣的🤣🤣🤣
吳小軒
所以說真的,還是當員工的好,當老板真的沒比較好
Todd Lai
我也遇過這樣的員工
黃翠華
好心沒好報
溫總裁
這是蟑螂嗎?
陳維
這就是現在這個世代的人
徐嘉瑜
剛才才看到一篇為了明天6號離職這幾天薪水的新聞
Jason Cheng
所以一切都依照勞基法,不必考慮有的沒的,該怎樣就怎樣
朱俊勇
有這樣的老闆娘,已經對員工很好了
說真的~當員工要互相,工作要認真。
Andres Lin
真心對員工好當好老闆真的沒有用,不會感恩只會越貪心,還是分的清清楚楚好一點……
黃豪
撇除工時長這個不說,現在這個情況蠻常見的,每到休假完的第一天都會發燒、破胎、頭痛,薪水剛領完沒幾天就要借支,這怎麼看都不是工時的問題😅😅😅
國揚
位子不同,腦袋不同。
黃國寶
這是兩件事吧!
Frank Lin
不甘心的事很多,這算很小咖
た けし
制度只能管理好人,不能管壞人
Irvine Wu
樹多必有枯枝...
有慣老闆當然也會有慣員工
阮信源
通常只會記得老闆的不好,對他們好基本上都被以為是應該的
紫影
兩邊都有問題。
陳志祥
好老闆養出慣員工、慣老闆養出好員工,人吃人的社會不意外
賴易欣
這不好說,大家都會講對自己有利的話🤔
劉明勳
雇主活該?現在員工跟雇主根本不需嘴巴答應或承諾;一切按勞基法走準沒錯,雇主也不需要給員工方便,以後只是留藉口給員工提告而已⋯⋯凡事都寫清楚,該怎麼計算就怎麼計算,罰錢很簡單,不要扣薪,等離職後提告,連本帶利討回
Nita Chang
所以不管員工怎麼裝可憐,我都不會排超過正常工時的班,有需要時要排就一定要給加班費,員工不能接受自然就會離職另謀高就囉!
怎樣都千萬不能讓別人手上有把柄啊!也不可以店裡有什麼事情是只有別人(無論合夥人或員工)會自己不會的,這都是開店一定會發生問題的事情。
蔡添國
所以才需要借支單~有的時候個人覺得社會新鮮人慣起來了老闆、有什麼時候卻又覺得,老闆慣起了新鮮人、到最後善良的老闆變成了黑公司的老闆,性格好的員工變成自私自利的員工!
佳洵 黎
不要借支就好了
彭裕軒
所以一開始守法就不怕被員工檢舉!~守法跟借支沒關係!
謝志民
幫老闆娘點首歌,吳宗憲的,真心換絕情
曹秋丁
就有個資法..不然公佈長相姓名讓各行各業認清這個人...以免受害
Chun Ming Lin
工時長是事實,合法都沒話說
岳創業
有人說:
借支請假是一回事
工時長是另外一回事
好像沒錯,但,就是因為老闆自知薪資低工時長,所以才在員工借支… 更多、請假時,儘量配合來彌補。
不然,法令有規定老闆必須同意員工借支薪水嗎?
很多事,是互相的,只想好處佔盡,只會把自己的路走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