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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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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審查 #鏡電視新聞台執照案 爆發出許多內幕,引發社會各界對於 #NCC陳耀祥主委護航 的質疑。我先前在交通委員會質詢追問陳耀祥主委,舉出許多鏡電視跟裴偉欺瞞NCC的證據之外,為了詳細了解今年1月19日 #NCC審理及第999次委員會議討論鏡電視執照許可的過程,我先後發了兩份公文,向NCC索取鏡電視遭檢舉的調查紀錄、調查報告跟NCC與鏡電視之間公文往返紀錄,還有第999次委員會議的會議逐字稿紀錄,都被用各種理由 … 更多#拒絕提供,相當離譜。 過去NCC在審理電視執照相關議案,不管是新發或展延,讓業者補件的次數大約在10次上下,但這次鏡電視新聞台新設案,在陳耀祥主委的護航下,共 #補件超過30次,根本是一補再補,補到過為止,簡直是護航。 在許可鏡電視申請設立的處分裡,NCC提出了 #12款負擔和14款保留廢止權的條件。在負擔裡面,明白規定鏡電視要落實編輯室公約,而且要確保節目不受黨政商和股東或經營團隊的不當干預。也要求 #不得與其他公司有人力共用情形,並需要有沒有擔任其他職務的專職獨立編審。同時,也針對鏡傳媒的董監事及經理人不得參與任何營運,保留處分的廢止權。這些規定,是維持一個新聞媒體獨立自主的最起碼要求。 對於在過程中傳出,#鏡電視和鏡周刊人事分割不清,以及周刊管理階層介入干預新聞的爭議,我認為要非常嚴肅地看待。NCC在今年初接獲檢舉,表示裴偉在鏡電視擔任顧問,並領取高額報酬,但 #NCC卻只有請鏡電視說明,沒有再進一步調查,完全採信鏡電視所說裴偉沒有在鏡電視擔任顧問,也沒有領薪酬的說明。 進一步調查發現,#鏡電視竟欺騙NCC來取得執照,理由就在於裴偉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時,跟自己經營的停雲管理顧問公司簽了顧問契約,但實際上,這每月150萬元都是支付給裴偉的報酬。此外,這家管理顧問公司藏身在一般的民宅社區中,就是一間空房子。這些事實非常容易調查,也非常容易查證,但NCC卻選擇不調查就直接採信鏡電視回覆公文的說明,這相當離譜。 鏡電視欺騙NCC取得執照,違背前面的承諾跟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難道不用撤照嗎?在這邊,我要請NCC陳耀祥主委,不要再護航鏡電視了!鏡電視執照審查案黑影幢幢,我認為有還原真相之必要。因此,我會在交通委員會正式提案要求交通委員會應該針對本案 #成立調閱小組,讓真相呈現在國人面前。 我想,新聞媒體不能被矮化成政黨傳聲筒和政客化妝師。當新聞台喪失作為新聞台的專業和立場,為政治和商業服務,那就失去作為一個新聞台的資格。因此,NCC應該要秉持必要的專業和一貫的標準,盡到主管機關應該要有的職責。 #時代力量
#陳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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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銘
可能會先看顏色再決定是否嚴格把關。就像隔離三天或十天,先看顏色與權貴與否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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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https://cnews.com.tw/鏡電視風波頻爆立委質疑ncc護航-陳耀祥:相關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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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https://tw.news.yahoo.com/陳椒華-提案成立立院調閱小組-還原鏡電視執照審查黑影-062856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