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賴香伶。 17,914 個讚 · 3,941 人正在談論這個。改變政治需要有你,一起行動!
貼文
#毋忘六四
#解開人民身上的鎖鏈
#不能自由的講,#就不能自由的想… 更多 俄烏戰爭至今給予世人最大的啟示之一,是威權國家對人類社會的危害,比想像中的巨大。1998年12月起被展示於香港大學的國殤之柱,本為標誌極權對人道肆意凌虐的雕塑、紀念六四事件,在去(2021)年被拆除,校方表示,這是在衡量大學的整體利益後,作出此決定。隨後香港中文大學、嶺南大學也跟進拆除校內關於「六四」及「民主」的新民主女神像及六四浮雕,城市大學校方也以書面形式要求該校學生會收回在校內展示的民主女神像,顯而易見,香港在港版國安法通過後,正面臨人權的急速倒退階段。 為了聲援藝術創作自由與捍衛人權的普世價值,民間社團發起群眾募資,目標是今(2022)年「六四」33周年前,以3D列印技術重建並打造亞洲最大人權恥辱柱,除了提醒世人勿忘1989年的六四民運,同時藝術聲援港人的抵抗以及支持世界各地民眾對於民主的追求。我知道香港朋友,乃至於華人世界對台灣民主企盼甚深,也想藉這個機會跟你們說聲:「辛苦了,不要失望,讓我們一起推動,促成民主的重建。」 「六四」是對民主自由社會到來的渴望的追求,這是任何政黨都必須面對的課題,八年前的「318運動」,台灣社會對於這樣的抗爭形式,確實也曾出現爭辯跟疑慮,但台灣卻沒有因此而打壓民主,國家依然存續、社會如常運轉,民主有其自癒的能力。反觀以打壓民主、言論自由的政權,實則如履薄冰,歷史經驗顯示,一個國家要向前走,終究要解開束縛在人民身上的鎖鏈。 許玉秀前大法官曾說:「如果不能自由的講,就不能自由的想。」現在聽來,仍相當有意義。
圖片
留言
  • Allen Hsieh
    @{賴香伶|HsiangLinLai} 我建議把國冥黨的立委活體銅像綁在大柱子上 三天三夜 他們才是國恥 !別人家的東西我們不要 !要接回家你放你自己家 我覺得那個作品讓人非常不舒服 !
  • 賴香伶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也支持設置國殤之柱喔,內政委員會23日答詢(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7113,自8:00起。) 邱太三:「國殤之柱要顯現對於威權暴力、暴政的反抗,他們的精神、理念,都值得我們支持。」
    賴香伶:「它的進一步落實,社會對話是必要的,有委員說,國殤是哪一國呢?邱太三(笑),藝術品坐落在每個國家地區,台灣是距離香港最近的自由國度,在民主的框架下,我們沒有任何挑釁的動機,我們是要彰顯自由民主的可貴,必須正視歷史,希望主委加入推動計畫。」
    邱太三:「確實,國殤之柱是要表彰民主自由的追求,對暴政的反抗。這是值得鼓勵。」
  • Xin Ku Ku
    希望可以先不要忘228
  • Allen Hsieh
    不要那根柱子 別人國家的恥辱是別人國家的事 我們國家 228的兇手還整團在立法院成天晃悠 那一整團才是國恥, 那個柱子上面的怨靈無比沉重! 不要去了別人的活動 就要迎接別人的祖靈有沒有腦阿?!
  • 劉雅萱
    這種東西要建就建在中國給共產党看,給台灣人看要幹嘛?請問64是台灣人造成的嗎?如果妳們的進步是強迫別人接受不想接受的東西,那真的不用了耶😡
  • Lu-An Tsai
    他國事務,可以不要放在台灣嗎
  • 宋兆珍
    台灣 中國 一邊一國 台灣已經有恥辱紅秀柱了 妳還想搞什麼柱?
  • 陳振爾
  • 劉景隆
    我已經不再妄想六四,轉而面對現實現屎的,六四不忘初心,我愛中華王道大同思想,世界大同太平。
  • 黃國晏
    當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支持民主,毋忘六四!
  • 鄧如邑
    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 Grace Fang
    這是他國事務,干台灣屁事⋯⋯
  • 賴香伶
    @{鍾馬}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也支持設置國殤之柱喔,內政委員會23日答詢(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7113,自8:00起。) 邱太三:「國殤之柱要顯現對於威權暴力、暴政的反抗,他們的精神、理念,都值得我們支持。」
    賴香伶:「它的進一步落實,社會對話是必要的,有委員說,國殤是哪一國呢?邱太山(笑),藝術品坐落在每個國家地區,台灣是距離香港最近的自由國度,在民主的框架下,我們沒有任何挑釁的動機,我們是要彰顯自由民主的可貴,必須正視歷史,希望主委加入推動計畫。」
    邱太山:「確實,國殤之柱是要表彰民主自由的追求,對暴政的反抗。這是值得鼓勵。」
  • 鍾馬
    台灣國殤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