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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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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110年6月30以前買賣預售屋,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個人於110年7月1日後出售預售屋,應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惟於110年6月30日以前出售預售屋,應以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入當年度所得總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更多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財產或權利原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該分局舉例,納稅人A君於108年度購入甲公司推出之預售屋建案,至110年2月已繳納1,600萬元之價款。後於當月A君以價金2,000萬元售予B君,收取價金,並即與甲公司完成換約。是以A君110年度出售預售屋之財產交易所得400萬元(2,000萬元-1,600萬元),應併入其110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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