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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 台北市。 11,645 個讚 · 1,086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法委員暨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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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事故 將滿一周年,
#交通部 必須看見 #受難者及家屬的眼淚! #台鐵太魯閣事故 將滿一周年,傷者及家屬於台鐵太魯閣事故後曾要求與交通部 王國材 部長會面,卻一直沒被安排接見,因此在事故一周年的前夕,傷者及家屬於今天早上召開「太魯閣事件一周年,王國材看不見傷者眼淚」記者會,並邀請我到場參與,共同要求王國材部長儘快安排面談、負起責任,回應受難者及家屬之要求。 現場朝野許多委員皆到場聲援,在我與本黨 邱臣遠… 更多 總召、 蔡壁如 委員、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國民黨召委 洪孟楷 委員、時代力量 立法委員 陳椒華 委員、 邱顯智 委員、 王婉諭委員及民進黨 劉櫂豪 委員一同要求下,王部長最終同意簽屬承諾,回應傷者與家屬的三大訴求:
1王部長履行承諾,出面跟家屬見面。(已安排3/29下午見面)
2.迅速成立台鐵外部監督團體,仿效日本團體,邀請傷者及家屬代表共同監督安全改革。(將取得罹難家屬同意後同意接受)
3.台鐵高層應負起責任妥善處理傷者,還給受難者基本公平正義。 觀察太魯閣事故後這一年來,台鐵重大公安缺失仍持續發生,這個月初(3/2)媒體還報出「台鐵嘉義站彎道處轉轍器號誌設定錯誤逾兩個月,解決方式是要求司機員自行注意」,顯示台鐵的「根本」安全管理問題懸而未決,國民仍面對「#高風險性」、「#效率低」的民生鐵路運輸。對此,我強調「#行車安全」提升才是台鐵改革最主要目的,政府須有決心進行系統性改造,優先進行台鐵安全管理提升,後續我也會持續透過朝野合作,監督政府於事故發生後對人民之損害賠償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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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張力昇
    只會選舉的黨,差點忘了還會製造仇恨、分化台灣人、製造假想敵賺政治紅利、打壓在野黨監督、跟成立一堆側翼外圍組織幫護航?
  • 鄧如邑
    委員:
    請幫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發聲!

    現在立法院竟然在審種族岐視條
    款!

    要掠奪閩南客家人世代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請您主持正義!

    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https://www.facebook.com/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624772904702010/
  • 黃鐘
    我在車廂內,看到1933電話的廣告,跟我的统一編號一樣。1933掌管鐵路平交道、隧道障礙物,我很好奇:誰接電話的另一端呢?(行車控制中心嗎?)
  • 東釋迦
    加油
  • 張其祿
    @{邱春香|sofiachiung} 持續努力💪
  • 邱春香
    感謝委員的用心
  • 張其祿
    @{Grace Fu} 好的💪
  • Grace Fu
    加油
  • 張其祿
    @{Roger Chang|100001873460423} 我會繼續為人民把關💪
  • Roger Chang
    與選舉無關的事, 他們都是迴避、推拖, 完全沒有執政肩膀!
  • 張其祿
    📍相關新聞報導:

    *中央通訊社-王國材親見陳情太魯閣傷者 同意29日見面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03280033.aspx

    *聯合報-王國材親見陳情太魯閣傷者 同意29日見面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6196401?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蘋果日報-「被遺忘的太魯閣號傷者」控放鴿子 王國材:同仁沒約好造成誤會
    https://www.appledaily.com.tw/life/20220328/KKXEVKQPPBFZNC4LPUK7JGNAAI/

    *自由時報報導-離譜!號誌速限設錯超出10公里 台鐵竟要司機「自行減速」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845550